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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律师个人简历性别:男户籍:中国.亳州移动手机:13605687080办公电话:0558-5119882律所名称: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416200910682883电子邮箱:zouyujielawyer@163.com律师网站:http://zouyujie.64online.com/业务专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土地承包;公司合同……律所地址:安徽.亳州.光明路.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毕业院校:西北政法大学学历:本科专业:法学业务范围: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非诉代理、代为工商查询……执业作风:诚信热情认真负责办案严谨注重实效……执业理念:崇尚法律,信任法律;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直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愿长期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以及法治的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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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与法律效力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8 14:17)    点击:248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与法律效力

  在撤销权行使中要求被撤销的行为是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撤销权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而不能向债务人提起。

  撤销权是债权人的一种,如同任何一种权利的行使都必然有一定的限制和范围一样,撤销权也必然有一定的限制和范围。《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单个的债权人,他只能以其个人所有的债权数额为限申请撤销权。比如说如果债权人只有五十万元的债权,那就只能对债务人无偿或低价处理的五十万元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不能再对其他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第二种情况是多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他们行使撤销权时也应该以各自的债权为限。如果债权人所处分的财产是不可分物,又有几个债权人同时或先后行使撤销权时,可以分别立案,并案审理。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所谓必要的费用,是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当然,律师费应以国家规定标准为限,差旅费以必要为前提。明显超出标准的费用,住豪华宾馆的费用、特等机仓机票不予支持。当然,也要以起诉胜诉为前提,如果起诉不当,没有胜诉,就不能得到这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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